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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医管办 | 关于大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生(享受公费医疗)校外门诊医疗费进行审核报销。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报销时间、地点


马房山校区

马区学生 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8:20—11:30,下午14:00—16:30

马区学生 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8:20—11:30,下午14:00—16:30


地    点:马区西院医院四楼会议室

余家头校区

余区学生 2020年10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地     点:医院余区分院一楼西4门(病房)



注意事项


01

为减少排队时间,避免聚集,报销采取微信预约方式(在微信小程序“武汉理工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挂号”――“学生医疗费用报销”--选择报销地点中操作即可),未预约成功的个别学生可自行错峰排队。

(微信预约二维码)

02

本次报销的发票时间范围:2020年9月6日之前。9月7日后的转校外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安排在下一次报销(具体时间以综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的通知为准)。

03

转校外医院门诊的学生在报销医疗费用时须携带校内病历校内转诊单有校医院相应科室主任签字的公立医院正规发票对应的发票明细清单,并带上校外病历(有大型检查项目的带检查报告单)。急诊凭急诊病历和盖有急诊章的发票经校医院相应科室主任确认符合急诊并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在2020年1月11日之前的门诊发票需按照此要求准备报销资料)。

疫情期间(1月15日-5月31日)的慢性病在药店及网上取药凭正规发票及清单办理,具体可报销范围请参照医管办2020年3月11日发的《关于疫情期间学生医疗费报销的补充说明的通知》。

学生寒、暑假期间门诊限报40元/月

04

未参加该保险年度(2019年9月-2020年8月)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不享受校外门诊报销待遇。

05

转校外住院学生已在医院报销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请准备相应资料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学生平安保险赔付(马区每周三,余区每周一上午可办理;具体请关注校医院网站)。

06

办理异地住院及在武汉市住院未直接减免的大学生医保报销的,从2020年10月起,恢复每月10-20日(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除外)交住院资料,详见校医院网页(网址:http://hp.whut.edu.cn/“医疗服务”项中的“大学生医保”部分。


防护要求


1、提交资料时请戴口罩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配合工作人员测温与指引。


2、患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未痊愈及其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出入公共场所的学生可请人代办或延后报销。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校医院       
校大学生医保办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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